根据机构申请,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CNAS)按照《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》(CNAS-RC02)的规定,决定自2018年12月20日起暂停黑龙江省龙技检验校准认证中心(认可注册号CNASC138-P)GAP领域的认可资格六个月。在认可注册资格暂停期间,认证机构须停止GAP领域一切引用认可资格的宣传,不得开展对认证客户的初评和再认证活动。特此公告。
根据机构申请,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CNAS)按照《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》(CNAS-RC02)的规定,决定自2018年12月20日起暂停黑龙江省龙技检验校准认证中心(认可注册号CNASC138-P)GAP领域的认可资格六个月。在认可注册资格暂停期间,认证机构须停止GAP领域一切引用认可资格的宣传,不得开展对认证客户的初评和再认证活动。特此公告。